
中访网数据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累积投票制度》。该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程序,保障股东权利。制度明确规定,在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且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根据该制度,股东在选举董事时炒股杠杆啥意思,其拥有的投票权为其持股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并可集中或分散投给候选人。选举将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开进行,投票权不能交叉使用。当选董事需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未累积股份数)过半数的同意。该制度的实施将增强中小股东在董事选举中的话语权,有助于促进董事会构成的多元化与制衡,是公司提升治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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