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访网数据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新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并强化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职保障及任免机制。核心决策包括: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须包含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或担任召集人。制度赋予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并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同时,要求关联交易、变更承诺方案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将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与津贴股票配资平台口碑,并鼓励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该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预计将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与科学性,加强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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